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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浏览量: 编辑:zzb

    关于开展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现实施2024年度第三批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相关通知如下:

    一、“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

    (一)支持范围

    聚焦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业、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绿色有机果蔬、优质畜产品、新能源新材料“八大产业集群”和新质生产力发展重大需求,以及教育、医疗、科技、水利、文旅、园区管理、法治、宣传思想文化等重点领域,支持自治区、兵团各地各部门单位从援疆省市(单位)柔性引进“小组团”援疆团队和援疆专家人才,承担重大产业项目科研攻关、工程建设、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与服务、理论研究和文旅融合发展等任务,为重点产业和各行业领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资格条件

    1小组团援疆团队。一般由1名团队队长和4名以上骨干成员组成,不超过8人,以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保证专业结构合理、符合项目需求,原则上在同一受援单位开展工作。团队队长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一定的管理经验,其他骨干成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团队成员1年内在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2.柔性援疆专家人才。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具备突破关键技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带动新兴学科能力,或在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等担任高级职务。1年内在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

    (三)限制条件

    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各批次团队、平台、园区、产业体系等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发布指南。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兵团教育局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2.学院(部门)推荐。有需求的学院(部门)与援疆省市的人才和工作单位沟通对接,协商确定柔性引进的“小组团”援疆团队和援疆专家人才,并签订合同或意向协议后,填写“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申报表,所属学院(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支持对象和资金需求,经学院(部门)会议研究后,于2024721日前报党委组织(人事)部人才管理服务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3.单位审核。党委组织(人事)部对各学院(部门)上报的“小组团”援疆团队和柔性援疆专家人才进行审核后,经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系统申报。由相关学院(部门)督促推荐人选登录新疆教师公共服务平台(www.xinjiangjiaoshi.cn),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相关材料(包括WordPDF盖章版申报书、盖章版任务书、佐证材料等)。

    (五)支持措施

    对按程序确定的“小组团”援疆团队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1;对柔性援疆专家人才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5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周期为1。资金主要用于援疆团队成员和援疆专家人才生活补助、科研补助、帮带培养本地人才、建设人才梯队等。资金的具体用途、结构比例由受援单位与援疆团队(专家)协商确定,按照协议或合同完成情况、实际在疆服务时间分阶段拨付。

    二、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

    (一)支持范围

    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赴援疆省市(单位)开展研修学习、实践实训。

    (二)资格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爱国爱疆,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研修骨干须为专业技术人员,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一定的科研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6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限制条件

    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各批次团队、平台、园区、产业体系等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程序

    1.发布指南。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兵团教育局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2.学院(部门)推荐。各学院(部门)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的情况下,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经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提出推荐人选,与疆外研修单位签订意向研修协议(研修单位安排1名学术造诣高、治学经验丰富的学术带头人担任导师),并填写项目申报表,于2024721日前报党委组织(人事)部人才管理服务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3.单位审核。党委组织(人事)部对各学院(部门)提交的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无误后,经党委会议研究审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系统申报。由相关学院(部门)督促推荐人选登录新疆教师公共服务平台(www.xinjiangjiaoshi.cn),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相关材料(包括WordPDF盖章版申报书、盖章版任务书、佐证材料等)。

    (三)支持措施

    培养对象研修时间为1年,方式为全脱产;培养经费为7万元,主要用于食宿补贴和研修单位培养经费等,由培养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商研修单位确定。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承担培养对象两次往返交通费并负责购买研修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履行用人选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指南的支持范围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规范、专业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各学院(部门)请于2024721日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理且视为自动放弃。


    人:张鼎鼎

    联系电话:0998-2890340

    18899353433


    附件:

    1“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申报表

    2“小组团”援疆团队与柔性援疆专家人才项目汇总表

    3.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申报表

    4.新疆骨干人才研修学习项目汇总表

    5.喀什大学智力援疆--“小组团援疆团队聘任意向书

    6.喀什大学智力援疆--柔性援疆专家人才聘任意向书

    7.智力援疆创新拓展人才计划申报指南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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