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第三批“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特聘教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22〕8号),按照《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新人社发〔2024〕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特聘教授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聚焦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资源环境、先进制造、信息技术、精准诊疗、新药和医疗器械、基础农业、数理力学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等重点领域,学校结合自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治区“十四五”重点学科建设及发展实际设置工作岗位,从疆外柔性引进高水平领军人才,追踪国内或国际学科发展前沿,突破重大学术难题,带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师德师风正派,恪守职业道德,秉承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作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2.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聘期为3年,每年在疆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0天。申报对象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须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扎实学识,研究方向稳定且处于学术前沿;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
2.熟悉学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学术团队组织能力,具有带领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发挥统领和关键作用。
3.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应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取得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和突出成就。
4.属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应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学术理论,能对学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善于结合实际发挥“智库”作用。
5.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为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且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海外申报对象一般应担任海外高水平大学(高水平研究机构、知名企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职位。
(三)限制条件
落实重点人才计划项目互斥原则,已入选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且在支持期内的不得重复申报;第三批自治区“2+5”重点人才计划各项目之间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各批次园区、“小组团”、产业体系等项目的核心成员不得重复申报;援疆专业技术人才不得申报;现任学校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指南。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兵团教育局制定申报指南,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自治区、兵团有关媒体和平台公开发布。
(二)岗位设置。各学院(部门)根据自身重点学科建设实际与学科特色发展需求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并明确岗位条件及目标任务。
(三)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家人才自愿申报,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
(四)学院(部门)评审。申报人所在学院(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会同学院(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学科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等人员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能力素质、承担任务进行综合评审,研究提出建议入选人员名单,于2024年7月21日前提交至党委组织(人事)部人才管理服务科,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五)单位审核。党委组织(人事)部对各学院(部门)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汇总,学校采取学术委员会考察形式,重点考察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条件、科研创新能力和到岗工作计划,经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申报推荐人选,签署推荐意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申报人员签订任务书,明确目标任务、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和生活补助发放标准等。并指导推荐人选登录新疆教师公共服务平台(www.xinjiangjiaoshi.cn),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相关材料(包括Word及PDF盖章版申报书、盖章版任务书、佐证材料等)。
四、支持措施
(一)对按程序遴选确定的入选人员,由新疆人才发展基金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生活补助,连续支持3年。生活补助根据任务书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进度、实际在疆服务时间等分阶段拨付。在岗期间的其他福利待遇由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协商确定。
(二)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支持经费,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科研环境、科研项目、人员聘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关心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特聘教授聘期内在疆发明技术专利且成功应用的或在疆转化科研成果的,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关权利、获得具体收益。
(四)学校对特聘教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重点考核特聘教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实际到岗情况等。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届满考核在引进人选到岗第3年结束时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发放生活补助,督促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严格把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条件,认真开展申报材料核实和推荐审核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按照《第三批“2+5”重点人才计划“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特聘教授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学院(部门)请于2024年7月21日前完成人选推荐。
联 系 人:张鼎鼎
联系电话:0998-2890340
18899353433
附件:
1.“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特聘教授项目申报指南
2.“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特聘教授项目申报书
3.“天池英才”引进计划高校特聘教授人选汇总表
4.自治区“天池英才”引进计划特聘教授聘任意向书
党委组织(人事)部
2024年7月2日